感謝各位夥伴踴躍參與我們的第一場次說明會!此次活動聚焦於實際填報操作,從基本觀念釐清、表單格式解析,及MIT實質轉型的概念說明,協助業者面對即將上路的美國原產地聲明規範。
活動結束後,我們收到許多實用、具體的提問,為了讓更多無法參與者也能獲得第一手資訊,我們特別彙整Q&A精選專欄,整理出實戰中常見的重點與疑問,幫助大家釐清填報細節、降低誤填風險。
問答精華彙整Q&A
編號 |
問題內容 |
答覆內容 |
1 |
商會簽發的原產地證明書可以來替此聲明書嗎? |
不可以,根據相關作業辦法,輸美須於出口報關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 |
2 |
如果出口一批貨裡有部份是外貨,但不核銷, 那出口報關時需告知是哪個國家的貨嗎? |
(1)外貨復出口通常不需要特別說明國別,即便不核銷原進口報單,唯出口報關時必須告知係外貨復出口,另涉及出口統計方式不同,須告知轉售與轉贈或退運。 (2)如果依進口國需求,需申請外貨復出口產地証明書,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規定,須於出口報單貨品說明欄或備註欄註明生產國別。 |
3 |
若是產品是經由貿易商出口至美國,文件也會是由身為製造商的我司來提供嗎? |
文件須由出口報單上載明之出口人提供,若貿易商為出口人則應由貿易商提供。 |
4 |
有聽說美國的產地認證標準和台灣的不一樣,是否會有清關時不認同產證的狀況? |
進口地產地認定即依美國海關認定為主;根據現行所得知訊USA CBP採用的產地認定主要依據為:基本判定為: (1)實質轉型(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原則(2)商品稅則轉變(Tariff Shift Rules)(3)原材料比例或價值成分法(Value Content Rule);建議美國進口商可洽當地海關對實際來貨/個案進行認定判斷為主。 |
5 |
如果有從國外進口一個小零件,包裝在成品上,在原產地聲明上要選那一個? |
(1)若進口一個小零件,僅與成品(國貨)包裝在一起出口,非組裝於成品上之零件,則需分開申報國貨(成品)及外貨(小零件)。 (2)如小零件是直接組裝在國貨(成品)上出口,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則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五條判斷是否符合實質轉後,再進行勾選。 |
如有進出口問題請洽捷盛報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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